蔡家湖镇,隶属于新疆五家渠市,镇政府设立在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一〇三团团部。蔡家湖镇是继农八师石河子市北泉镇、五家渠市梧桐镇之后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设立的第三个建制镇,也是师市设立的第二个建制镇。蔡家湖镇自公安干渠一〇一团与一〇三团交汇点向北沿公安干渠、邓家大沟至东经87°22′35″、北纬44°33′12″沿干沟到一〇三团12连与13连北侧、青草岭、黄家梁子至五家渠、昌吉、米东三市区交汇点沿老龙河向南至猛进干渠九支排向西至起始点闭合。区域总面积330.53平方公里。享有“中国甜瓜之乡”美誉的一〇三团,地处新疆古尔班通古特大沙漠南缘,位于乌鲁木齐市北郊70公里,五家渠市北郊30公里。土地总面积达64.5万亩,年均种植面积12万亩,主要生产甜瓜、棉花、小麦、酱用番茄等,是师市重要的无公害农产品生产基地,总人口1.8万人。团属辖区现有沙漠面积56万亩,荒漠植林37万亩,多种野生动物、飞禽达20余种,原始野生梧桐、梭梭、红柳广布沙丘,腹地湖泊零星点缀,水草丰茂。沙漠景观绮丽壮观,适宜旅游探险。建有黄家梁子水库,蓄水1000万m3。
蔡家湖欠款多少金额会坐牢?
1、借钱不还,这是民事行为,不是刑事案件,一般不会坐牢。在法律上,没有规定欠款达到多少额会坐牢,欠钱不还,可以到对方户口所在地或经常居住地的法院起诉。
2、胜诉后,法院判定需要偿还债务,在规定期限内没有偿还的话,对方是可以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的。法院在受理强制执行时,法院可以根据申请人的申请或者依职权依法调查被执行人的财产(如存款、车辆、房屋等),如果调查发现被执行人财产的,可以依法强制执行。
3、如果法院已经判决对方还钱,对方有能力还钱,却仍不还钱的,涉嫌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有可能会坐牢。对方如果有藏匿、转移财产等拒不执行行为,法院可以采取司法拘留措施。
4、根据《刑法》第三百一十三条规定,对人民法院的判决、裁定有能力执行而拒不执行,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
5、根据《刑法》第三百一十四条规定,隐藏、转移、变卖、故意毁损已被司法机关查封、扣押、冻结的财产,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
6、法律依据:《刑法》第三百一十三条规定。